關于進入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有形市場交易工作的有關意見
各市水利(水務)局、廳直各有關單位、各有關單位:
水利部《關于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及我廳《關于全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進入有形市場交易的通知》等文件,對水利項目進入有形市場交易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請各地各單位嚴格執行。結合我省近期水利工程招標要求,現提出以下意見,請并認真落實:
、《關于全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進入有形市場交易的通知》中“應進入省水利招標投標服務中心交易”的水利項目,除單項工程批復建安工程投資低于1000萬元的項目外,其他水利項目每個施工標段合同估算價不低于1000萬元。
二、《關于全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進入有形市場交易的通知》中“可進入省水利招標投標服務中心交易”的水利項目,即:單標段合同估算價1000萬元以上的施工招標或單標段合同估算價500萬元以上的供水管材及設備采購;若公布的施工招標單標段控制價低于950萬元和供水管材及設備采購單標段控制價低于475萬元,省水利招標投標服務中心不提供開標、評標等服務,由招標人重新選擇市、縣等其它交易中心交易。
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項目或標段,律由招標人選擇市、縣等相關工程建設交易中心交易。在市、縣等相關交易中心交易的項目,經主管部門同意,可結合當地實際對《安徽省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作適當調整。
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2013年8月27日